组〔2019〕1号
机关党委、后勤党总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学校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人员
机关、后勤以及教辅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二、报告内容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9版)》(见附件1)。
三、报告方式
填报人员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办发〔2017〕12号)要求,按时报告、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内容不得打印),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本次集中填报时,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见附件2),如实填写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交流和提拔到机关部门(含教辅机构)任职的领导人员,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止填报时的现状)。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亲笔填写,以支部为单位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413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机关各部门要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注意事项和报告纪律传达到每一位报告对象,认真组织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填报人员本人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12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3.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9年印制稿).doc
附件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2019版送印).doc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