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7/2018学年党支部特色活动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7-11-30浏览:1822

组〔201748

关于批准2017/2018学年党支部特色活动项目

立项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滁州学院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17/2018学年党支部特色活动项目立项工作在各党总支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基础上,经评审,决定对“基于微信平台视角下学习型党组织微党课构建研究——以蔚园摄影公众号微党课为例”等27个项目予以立项,其中教工党支部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10项,学生党支部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9项(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督促,确保资助项目顺利开展。各党总支结合实际,对立项项目予以适当的配套经费。对申报未批准立项的项目可作为院级项目,提供相应的条件,鼓励所有党支部积极开展特色活动,以此推动党支部建设。

2. 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批准立项的党支部要按照本通知及《滁州学院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按照项目计划方案,扎实做好实施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

3.做好项目验收准备。项目进行过程中,相关党支部要定时开展研讨,按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要及时总结,按照要求以结题报告的形式作书面报告,附相应的活动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

4. 做好项目经费管理。根据《滁州学院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对批准立项的党支部特色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由财务处统一划拨到各党总支。资助经费先期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50%。活动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附件1.滁州学院2017-2018学年教师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项目.docx

附件2.滁州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项目.docx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1127

  



终审人: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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