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5/2016学年党支部特色活动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5-09-11浏览:271

组〔2015〕45

 

各党总支:

根据《滁州学院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2015/2016学年党支部特色活动项目立项工作在各党总支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基础上,经学校评审,现决定对“发挥旅游专业党支部作用,服务学生创新创业” 等32个项目予以立项,其中教工党支部重点项目4项、一般项目9项,学生党支部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13项(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督促,确保资助项目的顺利开展。鼓励各党总支结合实际,对立项项目予以适当的配套经费。对申报未批准立项的项目可作为院级项目,提供相应的条件,鼓励所有党支部积极开展特色活动,以此推动党支部建设。

2.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批准立项的党支部要按照本通知及《滁州学院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按照项目计划方案,扎实做好实施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

3.做好项目验收准备。项目进行过程中,各相关党支部要定时开展研讨,按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自查,接受学校统一组织的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各相关党支部要及时总结,按照要求以结题报告的形式作书面报告,附相应的活动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

4.做好项目经费管理。根据《滁州学院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对批准立项的党支部特色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由财务处统一划拨到各党总支。资助经费先期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50%。活动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各党支部要在实施中注重实践,勇于创新,善于总结,积累经验,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

附件:滁州学院2015-2016学年党支部特色活动立项项目.xls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终审人: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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