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2014〕18号
各党总支:
现将《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开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回头看”的通知》(教人〔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回头看”工作,并于11月14日16:00前将开展“回头看”情况(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chzu.edu.cn)。
附件: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开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回头看”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4]208号.pdf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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