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3-05-14浏览:106

组〔201320

各学院党总支:

为保证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 为防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漏转,要认真核对毕业生党员的人数及具体有关信息,完整、准确地录入到党员数据库中的党员信息系统中。党组织关系在本省内转移的毕业生填写《XX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省内)》、党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毕业生填写《XX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省外)》(请按顺序填好编号,编号另发)。

3. 我校学生考取本校专升本的毕业生,无须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填写《XX学院2013届毕业生党员录取本校(专升本)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将考取本学院内的毕业生党员信息标红)。其中考取校内专升本跨学院的毕业生党员由党委组织部在党员数据库内进行转移;考取本学院内的毕业生党员,由相关党总支负责在党员数据库内进行转移(注意:所在年级修改为本科三年级,入学时间修改为20130901,学历修改为大专)。

4.各党总支于61前将上述汇总表的电子稿发到组织部邮箱,纸质稿由负责办理人员交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再按要求进行打印(从“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中点击“党员管理系统”菜单中的“关系转接”,进入党支部,选择毕业生党员姓名,按提示操作和修改,最后选择“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按要求录改编号)。

5.组织关系介绍信打印后,按编号顺序装订,于2013620前到组织部盖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各项内容务必填写清楚、准确,不留空格,否则不予盖章。

 

 

     附件1:关于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办法.doc

     附件2: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xls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358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5月8印发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朱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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