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1-06-01浏览:48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处级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充分调动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增强处级干部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意识,使处级干部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加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处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处级干部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全面考核、

群众公认、民主集中等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全院处级干部。

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处级干部的工作实绩。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院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服务主动,顾全大局,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加强班子内部团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熟悉本岗位的政策法规,掌握本岗位专业知识,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工作能力较强;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处级主要负责人还应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作风扎实,精力投入,勤奋努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注重调查研究,服务基层,紧密联系群众,熟悉和了解本单位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教职工的思想状况,不断探索高校工作及本职工作规律,总结本单位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工作方法,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求真务实,采取的措施得力,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的成效显著。

 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遵守党和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考核的方式和等级

考核测评采取本单位教职工测评、处级干部分类进行互相测评和院领导测评等方式进行。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1、个人总结

处级干部个人总结须建立在认真全面自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单位整体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地评鉴自己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工作总结要联系实际,对照本人岗位职责和本单位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及要点,重点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采取写实的手法,做到全面客观、简明扼要,一般在1500字左右。

2、述职

系(部)、后勤服务总公司处级干部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员工会议上进行述职;

机关党总支范围内的各部门处级干部在所在党支部范围内教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

各系(部)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本单位述职会议,述职会议由所属单位分管院领导或联系院领导主持,各处级干部在会上分别进行述职。

各单位处级干部述职于20101226日前完成。请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将述职大会时间于1218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协调,院党委组织部届时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有关院领导参加相关系(部)、部门处级干部述职会议。

3、本单位教职工测评

处级干部述职后,由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教职工对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测评表投入票箱。与会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处级干部进行测评。教职工测评结束后,各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不作统计整理,由院党委组织部派出的工作人员将测评表装袋密封并签字,送交院党委组织部。

4、处级干部互相测评

20101229召开处级干部会议进行互相测评,机关各部门、后勤服务总公司处级干部对系(部)处级干部进行测评;系(部)处级干部对机关、后勤服务总公司处级干部进行测评。测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互评表收齐装袋密封并签字,交院党委组织部。

5、院领导测评

院领导填写滁州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doc,并于20101230日投到规定的测评表箱内,由院纪委和院党委组织部收集密封签字。

6、统计测评成绩

院党委指定专人将院领导测评、处级干部互相测评和教职工测评所得分值进行统计;统计时,处级干部互相测评和教职工测评分别去掉两个高分和两个低分。统计结果报院考核工作委员会评议和院党委会审定。

7、填表及存档

每一位处级干部填写《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从组织部网页下载)。请各党总支将《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统一收齐后,于2011年元月6日前送院党委组织部。

五、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中量化测评的有关规定

处级干部年度德、能、勤、绩、廉综合考核等级以院领导、处级干部之间和本单位教职工等方面的测评为依据。

1、德(15%)、能(15%)、勤(15%)、绩(40%)、廉(15%)、五项的测评总分为100分;(附加分10%)、附加分为10分。

本年度考核各系()处级干与教学、科研、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就业工作考核挂钩,所得附加分值各占2%。机关各部门及后勤总公司处级干部与机关效能作风考核挂钩,所得附加分值占10%

2、参与测评人员的测评权重分别为:

院领导测评的权重系数为35分,处级干部之间测评的权重系数为35分,本单位教职工测评的权重系数为30分。

3、按以上测评得分及不同的权重系数计算综合测评总分。机关各部门及后勤总公司处级干部和系(部)处级干部分别按年度考核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按15%的比例确定优秀人选。得分在74-65分者为基本称职,得分在65分以下者为不称职,其余得分人员为称职。

4、对量化测评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由院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综合情况对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适度微调。

六、组织领导

处级干部考核测评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院纪委全面监督,院党委组织部、监察审计处、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测评的等级作为晋职、晋级和聘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名次靠后,综合评价成绩较差,院党委安排有关院领导找其本人谈话,给以提醒教育和帮助。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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