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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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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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规划纲要和我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基层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在本院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秘书。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活动中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和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团结进取,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敬业好学,教职工党员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学生党员品学兼优、力争上游,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坚持和完善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反映好,坚持深入到师生员工中去,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好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活动中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赞誉。教职工党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钻研业务,带头争创佳绩,带头为人师表,带头弘扬正气;学生党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勤奋学习,带头全面发展,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红旗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中遴选产生。

三、评选的名额

评选表彰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9个、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从中遴选“红旗党组织”3个,“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10名。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推荐名额见附表。

四、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长:余在岁

副组长:倪  阳、汪湘水、章 

  员:吴开华、孙  平、倪晓林、高维红、王诗根、郝德新、赵万钧、左  勤、骆宝明、史少鸣

五、评选的办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坚持好中选优原则。按照各党总支推荐、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党委审批的程序进行。“红旗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中择优产生。

1.自荐、推荐。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荐,党支部参加评选,党支部在自荐的基础上由所在党总支推荐;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要在院评审领导小组会议上采取PPT形式进行交流;参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由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参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由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所属党组织自下而上进行推荐。

2.评审、决定。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评审并报院党委研究决定。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单经公示后,院党委进行表彰。

六、评选的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认真做好自荐和推荐工作,切实把师生员工公认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出来,真正达到评出干劲,激励先进,推动工作,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目的。

2、评选对象要层层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意见,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

3、推荐上报的对象要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师生员工公认的先进典型。重点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院纪委加强监督,严禁评优中的不正之风。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上报有关表格,并附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表格各打印1份,于511报送院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发zzb@chzu.edu.cn

 

附件: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一览表.doc附件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自荐)和审批表.doc附件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附件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党务工作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个人 评选  通知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26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35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