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和党建工作调研督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18-09-17
编辑: 胡娜 浏览次数: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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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党建工作调研督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精神,为全面了解今年以来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迎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经研究,决定于9月下旬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和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重点

(一)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验收对象为2018年计划达标的党总支、党支部,年底将不再进行。具体验收办法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组〔2017〕51号)文件要求。

(二)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调研

主要了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员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学习教育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

2)学习贯彻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情况;

3)“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包括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集中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任务落实。

2.党总支建设

1)《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学院党员干部联系师生工作制度的通知》(校党字〔2016〕83号)《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校领导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通知》(校党办〔2017〕17号)两个联系制度落实情况;

2)党总支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具体办法;

3)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4)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党支部书记例会、培训、述职考核等落实情况;

5)党总支“书记项目”开展情况,包括研究确定选题、实施方案制定、项目进展情况等;

6)党总支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情况。

3.党支部建设

1)“五好党支部”创建情况;

2)党员发展程序、材料是否规范,是否将团员推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渠道等情况;

3)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管理和处置等情况;

4)“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包括次数是否符合要求,记录是否规范等;

5)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

二、督查时间、对象

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调研对象为全校所有党总支、党支部。

三、督查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阅相关资料等进行重点查阅党组织在推进标准化建设、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台账资料。

(一)汇报、座谈

各党总支书记简要汇报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内容主要包括:(1)本单位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情况;(2)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3)工作特色、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参加座谈汇报人员: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

(二)现场查阅资料

1.查阅申报达标的党总支、党支部台账资料。

2.查阅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资料,党总支主要查阅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党总支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等,党支部重点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调研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认真开展上半年党建工作自查,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

(二)从严检查。督查调研组要根据督查内容,认真检查,掌握第一手情况,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三)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对能推动解决的问题,立即推动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抓好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督导内容,查缺补漏。各组督导顺序由督导小组确定,并提前通知督导单位。自评表请于9月24日前交至党委组织部。

  

附件:1.滁州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督查组分组名单.docx

2.滁州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督查自评表.xlsx

3.滁州学院党建工作调研督查表.xls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917

  

  


终审人: 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