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17-10-13
编辑: 李巷 浏览次数: 281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函件

  

组函2017〕24号

  

关于开展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今年10月是全国第八个“敬老月”,10月28日(重阳节)是全国第五个“老年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敬老月”活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校园氛围,引导老年人自觉践行“积极老龄观”,发挥正能量,层层传递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力营造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

活动时间: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爱老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开展“敬老月”专题宣传,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倡导和鼓励全校师生员工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践行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要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

2.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选派责任心强的党、团员志愿者与本单位有实际困难的离退休老同志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志愿者走进学校高龄、孤老等有特殊困难离退休老同志家庭,开展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各党总支至少确定一名服务对象,组织开展为老服务活动。

3.开展老年文体活动。“敬老月”期间,学校将组织全校离退休职工参加户外活动,以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单位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组织老同志“回娘家”等活动,向老同志宣传学校和本部门的发展状况,认真听取老同志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 “敬老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文明校园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注重实际实效。要围绕活动宗旨,突出活动主题,坚持切合实际、贴近老年人的原则,多为老年人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和实事,切切实实让老年人感受到学校党委和行政以及全校师生员工的关怀和温暖。

3.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推广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先进事迹和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滁州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017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终审人: 李巷